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24日,深圳海关网站发布大鹏海关关于洛阳讯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Dior及图形”等商标权连体衣、运动套装等货物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鹏关知字〔2021〕0024号)。
当事人委托委托深圳市汇泽通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在大鹏海关出口模特一批,报关单号:631,目的地:美国。经海关2021年3月25日查验,发现实际出口的货物中有未申报且标有“Dior及图形”标识的连体衣350件,标有“(图形)”标识的连体衣420件,标有“GUCCI”标识的运动套装30套, 标有“GUCCI(图形)”标识的连体衣200件,标有“adidas及图形”标识的女运动套装275套,标有“adidas”标识的短裤590条,标有“Minnie Mouse device”标识的运动套装70套,标有“MICKEY MOUSE device”标识的连体衣60件,标有“耐克钩图形”标识的运动套装115套、短裤520条,标有“MCM及图”标识的连体衣105件(以下称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192500元。
权利人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服装有限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古乔古希股份公司、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迪士尼企业公司、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Trias Holding AG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Dior及图形”“(图形)”“GUCCI”“GUCCI(图形)”“adidas及图形”“adidas”“Minnie Mouse device”“MICKEY MOUSE device”“耐克钩图形”“MCM及图”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
经调查,上述货物所带的“Dior及图形”“(图形)”“GUCCI”“GUCCI(图形)”“adidas及图形”“adidas” “Minnie Mouse device”“MICKEY MOUSE device”“耐克钩图形”“MCM及图”商标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Dior及图形”“(图形)”“GUCCI” “GUCCI(图形)”“adidas及图形”“adidas”“Minnie Mouse device”“MICKEY MOUSE device”“耐克钩图形”“MCM及图”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权利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海关扣留决定书、扣留清单、现场笔录、权利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和出口货物等为证saibo体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处罚款人民币38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saibo体育,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海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赛博体育首页赛博体育首页赛博体育首页